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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安防协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及年审标准

发表时间:2016-05-08 16:20

  第一条  本标准是根据安防行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以行业自律形式实施,依据《中安协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管理规定。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和维修企业的资质评定。

  第二条 本省企业必须取得由黑龙江省安防协会评定的安防资质证书,才能开展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等相关业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分为三个级别:一级、二级、三级。三级为最低级别。

  第三条 《黑龙江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质证书》申办条件。

  (一) 有固定的办公及营业地点。

  (二) 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工商营业执照。

  (三) 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 有设计、安装、维修设备。

  (五) 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和系统。维修服务措施。

  第四条 一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0万元。

  (二)必须是专门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和维修的企业。

  (三)近两年内承担过5项(含)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一级规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1600万元(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300万元的工程。

  (四)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15年以上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名,并经过技防专业知识培训,经考试成绩合格。相应专业的高工不少于3人。工程师5人。从事过技防工作的人员不得少于5人。

  工程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须经过国家造价人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五)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六)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七)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八)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九)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十)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五条 二级资质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200万元。

  (二)必须是专门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和维修的企业

  (三)近两年内承担过5项(含)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一、二级规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200万元的工程。

  (四)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10年以上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0名,并全部经过技防专业知识培训,经考试成绩合格。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4人。从事过技防工作的人员不得少于3人。

  工程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须经过国家造价人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五)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六)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七)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

  (八)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九)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十)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六条 三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万元。

  (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5年以上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名,并全部经过技防专业知识培训,经考试成绩合格。相应专业的高级工程师1人。从事过技防工作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

  工程造价人员不少于1名,须经过国家造价人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三)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四)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五)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

  (六)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七)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八)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七条《黑龙江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质证书》、换发和等级变更

  (一)《资质证书》年审、年检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

  (二)年检单位向安防协会申报年检材料之日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交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后签署年检意见。初审不合格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三)《资质证书》逾期不参加年审的,其《资质证书》自行作废。

  (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二年,获证单位应在期满前二十天提交换证申请材料。逾期不换证的,其《资质证书》自行作废。

  (五)获证单位达到高级别的,可申请升级,按申报程序进行。

  (六)年审时获证单位在年检期内业绩末达到本级别评定条件的,降至相应级别或取消《资质证书》。

  (七)对发生严重工程质量事故和对本行业产生恶劣影响事件的从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降级或取消其《资质证书》。

  (编辑:宇龙 来源:中国安防资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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