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7:30

成功办理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后的规则细则-2

发表时间:2019-05-13 14:16

  企业在成功的办理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后的规则细则,每个拥有安防资质的企业都应该清楚的细则。

  第九条 遵守《产品质量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安部有关加强安全防范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建立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条 遵守税法和海关管理法规。不偷逃税款,不开虚假发票,不购销走私物品。

  第十一条 遵守国家保密法,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对从事工程设计和施工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并向甲方做出保密承诺。

  第十二条 遵守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法规,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保护环境。

  第十三条 遵守《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支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加强行业的沟通与协作,研究和探讨我国安全防范行业发展战略,对行业的建设、发展和管理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议,共同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第十五条 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交流,自觉遵守我国签署的国际规则。

  第十六条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本行业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本篇由四川安防资质网转载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四川安防资质网。


X 打开微信“扫一扫”,打开网页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分享按钮

客服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