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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珠海市商务局青茂口岸安检服务项目

发表时间:2021-07-07 14:34

  项目概况

  珠海市商务局青茂口岸安检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29栋202-204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7 月 23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0401-2021-03635

  项目名称:珠海市商务局青茂口岸安检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9,200,000.00

  最高限价(元):19,200,000.00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珠海市商务局青茂口岸安检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根据市公安局《珠海市公安局防爆安检工作规范》要求,对青茂口岸各功能的安检通道设备设施及岗位进行配置,青茂口岸安检服务根据实际服务工作内容进行据实结算。详细要求等见用户需求书。

  (2)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3)服务区域:青茂口岸二层出境方向旅客连廊与海关查验区连接处。

  (4)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服务。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2号珠海市财政局三楼

  联系人:余柳     联系电话:0756-2602073

  传真:0756-260207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提供(2019年或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19年或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提供(2019年或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原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说 明 : 1.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在“ 信 用 中 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截图打印。)

  (三)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5.只有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具有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29栋202-204房。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件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7月23日15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六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购买方式为

  1现场购买;2邮件购买(将证明文件及转账凭证全套资料彩色扫描发送157921504@qq.com)。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海湾支行    户名: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0048053001460。

  七、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商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何永辉   联系电话:0756-2123968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0756-335937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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